据外媒报道,社交网络巨头Facebook拥有22亿个用户,比任何国家的人口都多。作为创始人、CEO、董事长和占有60%有表决权股份的大股东,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几乎对Facebook拥有绝对控制权。
在周二接受CNN采访时,记者问扎克伯格,“你的权力是否应该受到监控?”
这位CEO似乎表示同意。
“是的。我们正在努力解决一些问题,例如防止其他国家干预美国大选,又如在保证人们的自由言论权和保障人们的安全之间如何保持平衡。但是,我认为,这些问题不是哪一家公司仅凭一己之力就可以解决的。”扎克伯格说。
扎克伯格承认,他的权力需要受到监控,这显然让Facebook批评者很受用。
在此次采访前,《纽约时报》曾爆料称,34岁的扎克伯格及其助手们未能有效防止他创立的社交网络对美国民主制度产生负面的影响;与此同时,Facebook还雇用公关公司来抨击它的批评者。这篇报道一出来,人们要求在Facebook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长的呼声就越来越大了。
“良好的企业治理就是一整套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延龄草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维权行动主管乔纳斯-克伦(Jonas Kron)说。该公司提交了任命独立董事长的建议书。克伦称,扎克伯格经常发表重复的道歉性质的讲话,“我们没有从更宽广的视角来看待我们的责任。”
“而这恰恰是一个独立董事长应该做的事情。独立董事长会采取更加宽广的视角来看待问题。”克伦说。
但是,当记者逼问他是否会采取实际措施来限制自己的权力时,扎克伯格抗议说,“我的计划不是这样的。”相反,他提议建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充当Facebook用户的上诉法院,当用户对于Facebook撤销某些内容的做法感到不满的时候,他们就可以向这个监督机构提起上诉。
这个“独立的监督机构”是在周四的一次电话会议上被首次提出的。会上传阅了一份4500字的简报,它描述了扎克伯格提出的“内容治理和执行蓝图”。在这次电话会议上,扎克伯格热情洋溢地谈到了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的想法。他声称,这个类似高级法院的机构将会设立“案例法”,并受理各种案件。这将为阐释Facebook法律(即社区行为规范)建立重要的先例。
有Facebook的批评者称,“这个提议太可笑了,它只是强化了人们的这种印象:扎克伯格根本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以及他做了什么。”
不管怎样,如果扎克伯格想要影响“这个独立的监督机构”,那么他是有能力做到的。他基本上可以为所欲为。由于Facebook实行的是双重股权结构,因此尽管扎克伯格只持有大约10%的Facebook股票,但是他却控制着60%的有表决权的股票。通常来说,企业创始人要获得外部投资,他们就必须让渡一部分控制权。但是,扎克伯格两者兼得。
克伦在谈到Facebook的股权结构时称,“按照Facebook现在的股权结构,扎克伯格的孙子都可以控制该公司60%的有表决权的股票。”
与此同时,扎克伯格认为,一些问题太大,例如自由言论权和公平选举,不是他的公司自己能够决定的。他实际上掩盖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Facebook完全没有对其平台上出现的问题负起责任。
事实上,该平台传播虚假信息和假新闻,收集用户数据,以及允许广告商根据用户数据来打造针对性广告的做法都在它的控制能力范围内,是完全能够进行改进的。
这一切不会自然而然地发生。如果美国政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那么我们将始终生活在扎克伯格的“社区”,接受他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