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电饭煲、按摩器(足浴盆)等18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其中,本次共抽查了开封、鹤壁、许昌、商丘、濮阳、济源、滑县、永城、鹿邑县等9个地市(县)13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按摩器(足浴盆)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1.许昌市第三家电商场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平阳县康豪健身器材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豪足浴健身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项目实测验探棒通过外壳开口触及内部线基本绝缘,标准规定验探棒通过外壳开口时不应触及内部线。
2.河南省国宁神马商贸有限公司京开店(标称生产企业:慈溪市贻康电器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足浴足疗按摩一体机,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项目实测脚部按摩区与插头之间经受3000V试验电压击穿,标准规定脚部按摩区与插头之间经受3000V试验电压时未出现击穿。
3.河南省国宁神马商贸有限公司京开店(标称生产企业:宁波三乐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足浴按摩器,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项目实测验探棒通过外壳开口触及内部线基本绝缘,标准规定验探棒通过外壳开口时不应触及内部线。
4.鹤壁市淇滨区万达广场永盛健身器材店(标称生产企业:温州港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足浴按摩器,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实测使用52号线,标准规定应使用大于52号的线。
本次重点对按摩器(足浴盆)产品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主要涉及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耐潮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责成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较多的产品,已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产品质量。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