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对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做出官方认可。
政策密集出台 人社部认可电子劳动合同法律效力
电子劳动合同与书面合同一样具备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形式除了合同书、信件等纸质文件,也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它们都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都属于书面形式。
2019年11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稳定新业态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经劳动者同意,在确保合同内容是新业态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真实意愿,并确保合同内容不被篡改的情况下,可以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动合同”,有力的推动了电子劳动合同的普及。
此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函,也再次明确了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并且认定电子劳动合同为书面劳动合同。函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还在函中对合法合规的电子劳动合同,做出明确要求:完整、准确、不被篡改。具体包括:
1)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
2)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
3)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法务专家指出,随着人社部对电子劳动合同的认可,各地政府部门、企业HR部门、法务部门将会彻底打消对电子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顾虑,加速电子劳动合同的全面普及。
电子劳动合同全面普及 上上签市场占有率第一
电子劳动合同已经在各行各业得到广泛应用。以电子签名行业领跑者上上签电子签约为例,从零售制造行业的GE(通用电气)、赛诺菲、上海医药、海信、飞毛腿、A.O.史密斯、肯德基、热风、喜茶;到房地产行业的中建一局、世茂地产、蓝光地产、贝壳找房;到汽车行业的吉利、沃尔沃;到酒店行业的华住、首旅如家、住友;再到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外企德科、上海中智、万宝盛华、锐博人力、前程无忧、智联招聘等企业,都在使用上上签的电子劳动合同服务。
电子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企业HR智慧管理的利器。以贝壳找房为例,作为一家定位于技术驱动的品质居住服务平台,贝壳找房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员工人数超过16万,且行业性质导致其流动频繁,每年劳动合同新签、续改签共计超过10万人次。引入上上签电子签约云平台之后,员工入职管理实现远程线上闭环操作,两个人即可支持全国近百城合同续改签业务,相较于传统纸质签署,电子签约在时间上缩短80%,工作效率平均提升50%,全部场景使用后年降成本可达数十万元。
通过电子劳动合同,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效率也得到极大提升。以锐博人力为例,在与某物流龙头企业的合作中,锐博需要在一周内完成分布在13个省份600多个地点6000余人的入职合同签署。上上签电子签约平台的模板匹配、在线批量签署功能帮助锐博顺利完成签署目标,相比原来纸质合同签署的方式,锐博节省了超过70%的时间成本和接近50%的经济成本。
根据权威第三方市场调研机构艾媒咨询(iiMedia ﻪResearch)发布的《2018年中国人力资源场景电子签名市场研究报告》,在电子劳动合同市场,上上签电子签约平台以41.7%的市场份额稳居行业第一。
上上签电子签约在电子劳动合同领域的卓越表现也得到官方机构认可。今年1月4日,上上签电子签约成功入选《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理事会“2019年中国人力资源服务年度优秀案例”。